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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暂行)
2018-03-05 15:48  

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暂行)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2016年11月25日修订)

 

第一条 培养目标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二、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知识,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经典文献,深度把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掌握本学科研究方法,能够独立运用本学科的知识和原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查阅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达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水平,具备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四、具有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去独立展开学术研究,具备社会实践调查能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教育教学规律,为毕业后继续深造,成为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等方面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条 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如确有必要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不超过一年。研究生入学第一年,主要是奠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基础知识,熟悉二级学科研究领域。第二年明确研究方向,并完成开题报告。第三年从事学位论文写作与毕业事宜。

第三条 培养方式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统领,以各二级学科为基本培养单位,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

研究生培养以理论课程学习为主,社会实践调研为辅,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交叉融合。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研究计划,导师制定培养计划,侧重研究生理论研究能力、具体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

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开展学术研究,助推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对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

总体要求: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32学分,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至少25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考核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一、课程设置                        25学分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外语、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3(4)门 5(6)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学时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学时  1学分

(3)公共外语(英、日)         36学时  2学分

入学之前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外语(英语)课程,并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分,考试成绩以70分登记。

2.专业基础课   3门  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6学时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    36学时  2学分

(3)专业外语(英语)  18学时  1学分

3.专业课   4门  10学分

4.选修课   5门  5学分 (本学科必选)

二、开题报告                           2学分

三、中期考核                           1学分

四、实践活动                           1学分

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有连续半年时间参加校内“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实践,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五、学术活动                           3学分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4次学术活动,每次计0.5学分,共计2学分,同时,学生个人至少主持一次学术报告活动,计1学分。

 

第五条 学位论文科研与撰写

学位论文科研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等过程考核。在论文工作中,院(系)、教研室和导师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开题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确定研究课题,进行科学研究。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规定》。

二、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和中期考核。 导师应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查阅原始实验记录,与研究生一起分析和讨论研究结果。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

三、学术培训。研究生导师要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学术科研计划,并有效培育研究生学术思维,要积极将研究生纳入到导师课题组,指导学生课题研究。学院积极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学术培训等活动。

  四、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字数要求3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2,000-3,000字(词)左右。(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第六条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学位授予要求见《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七条 附则

本方案自2017级研究生起实施,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